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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灯博中心获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
发布时间:2018.10.1    信息来源:

记者10月1日从古镇镇获悉,国家七部委联合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近日发文再评审出6个试点,其中,中山市利和灯博中心入选。这次全国新增6个试点,广东入选两个,中山首次入选试点。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这是为专业市场“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外贸特点量身定做的贸易方式。

相比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流程比较繁琐,市场采购模式通过享受国家支持的主体准入、出口通关、免税模式、外汇管理等一系列改革政策,提高了对外贸易的便利化程度。凡在试点集聚区内的商户、贸易公司经备案后都可以参与试点;通关出口更快,允许组柜拼箱,实行简化归类申报;税收政策更优,实施增值税免征不退政策;外汇管理更活,允许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支持跨境人民币结算。该贸易方式不仅实现贸易便利,而且保证产品质量“源头可溯、责任可究、风险可控”。

(来源于:中山日报 http://epaper.zsnews.cn/epaper/zsrb/html/2018-10/02/content_64709_401543.htm)